H.264标准
由于H.264是ITU-T和ISO/IEC共同提出的视频编码标准,并且在编解码设备互通性上比MPEG-4要好,因此H.264已经成为当前IPTV视频编解码标准的发展趋势。目前众多的主流编码器厂家都支持H.264标准并已经进入商业应用阶段。中国电信在上海开展的IPTV业务就是基于H.264编码。
H.264的许可体系较MPEG-4更为友善的地方在部分格式将无偿使用、基本层全员免费、提供了早期低价格许可等方面。H.264仍然对传输环节收费,虽然这种方式退化成按节目、按订户以及按本地发射台数来收费,但这对运营商来说仍然是难以接受的。对于中国的IPTV产业来说,使用H.264标准,除了每个编解码器要交纳0.02美元的费用外,每点播一个节目还需要交纳0.02美元的费用,为此IPTV运营商每年将要支出数千万人民币的专利使用费。更为严重的是,H.264的知识产权归属复杂,目前有MPEG-LA、VIALicensing和Thomson三家专利代理组织负责收费。加入MPEGLA参与收费的专利权人共17家,既MPEGLA之后,Via Licensing成立了另一个H.264,推出了另一收费政策,目前有5家专利权人加入,而Thomson公司声称不加入任何一家,单独收费,也就是说目前已经有17C、5C和1C声称对H.264收费,DVD所面临的3C、6C、1C收费的情况又将上演。
AVS标准
决定选用何种标准的最大因素并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标准的专利授权问题。AVS标准同MPEG-4和H.264相比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专利使用费低,国际标准MPEG-4和H.264的专利授权问题让IPTV运营商难以负担,而AVS只对编解码设备收取每台1元钱的专利费,并不对运营商收取任何费用。同时AVS的知识产权归属清晰,AVS的专利池包括了实施AVS标准需要的全部专利,用户不需要再向MPEG-LA等专利机构取得任何授权。根据数据统计,IPTV运营商如果使用MPEG-4标准,平均每户每年需支出80元人民币左右的专利费用,如果使用H.264标准,平均每户每年需支出40元人民币左右的专利费用。目前我国有3.7亿户的固定电话用户,假设将来全部转化为IPTV用户,IPTV运营商每年需要向国外标准支付的专利费将高达150亿到300亿元人民币。通过使用AVS标准,将使运营商节省掉这笔巨额的专利费用,为我国IPTV产业的发展大大节省成本。
同MPEG-4和H.264相比,AVS由于起步最晚,产业化程度还不足。目前AVS的产业链初步形成,联合信源和上广电已经推出基于AVS标准的编码器,编码芯片还在测试中。解码芯片已经可以量产,展讯、龙晶和博通等芯片厂商都推出了支持AVS的高清解码芯片,另有多家机顶盒厂商可以提供支持AVS标准的IPTV机顶盒。
作为IPTV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等电信运营商对于采用何种音视频编解码标准的思路相似,都在力推AVS。中国网通已经明确表示今后将会在网通的IPTV系统中采用AVS标准。2007年10月,网通在大连的AVS-IPTV试验网络验收成功,首次实现了端到端的AVS-IPTV系统整合。试验网络规划用户数为3500,VOD节目时长为3000小时,直播频道数为60路,每个频道60分钟即时时移,3天节目回看,AVS节目码率为1.3Mbit/s(视频)。验收结果表明基于AVS标准的IPTV系统及其设备已具备规模商用的能力。目前中国电信的AVS测试工作已经完成了大部分测试任务,进展顺利,相信电信企业在IPTV系统上也将转型采用AVS。
发展趋势
MPEG-4标准起步最早,商用条件最为成熟,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音视频编码标准,但苛刻的专利收费限制了MPEG-4进一步的发展,同时由于IPTV对网络带宽要求严格,目前国内MPEG-4编码在3Mbit/s的带宽下还达不到标清的图像质量,因此MPEG-4被技术上更为先进、编解码设备互通性更好、专利收费也相对更为公正的H.264标准取代已经成为IPTV产业发展的趋势。但H.264也并不是十全十美的标准,目前面临着AVS标准的激烈竞争。正如上边所说的,AVS同MPEG-4和H.264相比主要具有以下优势:
●技术性能领先。AVS的编码效率比MPEG-4高,与H.264相当,但实现复杂度低于H.264。
●专利收费更为公正。只对编解码设备收取每台1元钱的专利费,不对节目内容收费。
●知识产权归属清晰。AVS融合了新技术和公开知识,必要专利数量不到相应国际标准的一半,并且绝大多数专利由中国会员贡献。
目前为止,AVS产业联盟的会员单位已经达到26家,产业链正在逐渐成熟。今后随着AVS标准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基于AVS标准的IPTV将在不远的时间内实现大规模商用。相对于国际标准MPEG-4和H.264,AVS标准必然将在我国的IPTV编解码标准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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