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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视用户欲攀2600万 IPTV挑战协同能力

[2005-8-1 10:22:49] 关键字:IP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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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场研究公司MRG日前发布的研究报告称,随着欧洲、亚洲和北美开始试验和应用IPTV,互联网电视市场的增长速度将加快,到2008年,全球互联网电视用户将从2004年的200万增加到2600万。  宽带孵化应用  早在2001年,美国的宽带互动视频服务市场就进入了商用化阶段,并一直在稳步发展;加拿大的运营商也于2002年推出了包括付费电视、  互动门户在内的商用宽带视频服务;韩国的视频点播业务已迅速普及,并支撑着其宽带业务20%的收入。  同样,今年5月31日,北京通信也宣布与央视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开通网络电视服务,用户可以通过笔记本电脑在互联网上收看该网站提供的电视节目。根据央视网络的统计,在截至9月20日的试播期间,北京地区注册的网络电视用户数已达到6万名。  北京通信曾表态将大力推进游戏、教育、视频等宽带应用的开展。而大多数专家认为将宽带应用的增长点锁定在IPTV上,这也是上海贝尔阿尔卡特,UT斯达康等主流设备厂商孜孜以求的。  在传统的广播方式里,所有的观众只能被动地接收,无法与节目内容进行互动。与传统广播节目的一点对多点传播方式不同,IPTV可提供建立在通信网络上的TV广播级节目,从而给用户带来诸多选择——用户可以在任何时间点播那些已经播过但自己又非常感兴趣的节目,可以对节目进行快进、慢放等调节,甚至可以在节目播放过程中随时发个帖子,表达一下自己的想法。  广电带动一大步  广电总局在不久前曾经宣布,将数字机顶盒免费配置给用户,这一举措不但推广了数字电视,更助IPTV在中国的发展一臂之力。  所谓政策上的壁垒,是指我国关于电信和广电之间的行业壁垒。目前,电信网络还不能传送电视节目,广电网络也不能经营电信业务。  这制约了产业的发展,而IPTV的出现是对中国现行监管体制和电信政策的挑战。其实,我国在制定有关电信业务的法规时,曾经参照过美国1996年通过的新的电信法。只是那时,美国已经在法律上解除了对“三网合一”的禁令,取消了限制三网开放其他业务的法规约束。但由于当时的中国国情,政府希望加强对广播电视媒体的监管,不允许电信部门去经营广播电视业务,相应地,电信管理部门也没有给广电网络经营电信业务的许可。迄今为止,电信、广电双方在很大程度上仍处于业务上的互不准入状态。  但是,三网融合有利于消费者,有利于中国宽带流媒体市场的启动,也有利于拉动经济的增长。  业内有些专家建议政府更多地考虑电信行业与广电行业在业务上进行融合:“很多国家的广播电视部门是归信息产业部门管理。在美国,有线电视归FCC管理。而在中国,更强调对内容的管理,因此,网台分离可能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方法。  政府对内容进行适当的监管绝对必要,但在现阶段,可以把内容分离出来,将节目的制作、审查与播放分开管理:“节目可以通过IP网络传送,也可以通过传统的电视频道,甚至将来可以利用手机。希望政府能找到一个合理的方式,不仅促进了三网融合,也推动了经济发展。中国的电视机普及率非常高,通信网络的普及率也是如此,从长远来讲,IPTV市场的前景非常广阔。”  产业链仍需协同合作  一旦IP技术应用到广播电视领域,那么,它将引发包括终端、机顶盒制造以及运营设备采购等巨大的市场。要做好IPTV业务,除了电信和广电业务允许互相进入之外,还有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节目来源。  IPTV不应该以单纯产品的形式在市场上参与竞争,而是应该镶嵌在一个由设备制造商、多媒体终端、通信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形成的产业链之中。这成为各家协同和合作的一次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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